追债技巧

追讨债务要注意以下问题

作者:上海天晟债务要债公司 发布于:2022-04-13 11:56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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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要注意以下问题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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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、提供能够证明债权、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、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。没有书证的,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、地点、金额,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。


  2、有担保人的,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工作单位和住址;担保人是法人的,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、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。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。


  3、有抵押物的,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、数量、价款数额、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。


  4、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、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。


  5、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,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,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,以及股东出资不到位、抽逃出资、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。
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


  第一百四十九条


 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由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六个月;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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